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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團秉持的宗旨: 我為青年服務;青年為國家服務

每年獎勵青年優良德性與傑出成就,表揚青年對國家社會之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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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第六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

壹、活動宗旨

    為獎勵教師發揮教育大愛精神,表揚其關懷弱勢學生努力克服困境,協助低收入戶學生成長學習,輔導學生偏差行為矯正,鼓舞學生挫折奮起有成並以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提振我國訓育教育工作者之專業精神,充分表現教師傳道、授業、解惑成人之美的具體成果,鼓勵致力於提升青少年德育及群育之推展、導引同學從事正當社團活動、促進學生課業與課外活動之平衡發展有顯著成效或貢獻,深受師生及社會家長所共同肯定之典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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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救國團舉行新任主任佈達典禮,由救國團白召集人秀雄先生主持,救國團總團部及北區(台北市、新北市)各單位主管及同仁共114人出席觀禮,共同見證這歷史性的一刻。

典禮在白召集人宣讀佈達令後,葛永光先生正式接任為救國團第十任主任,隨後於白召集人致詞時,除盛讚新任葛主任學養兼備,經歷豐富,也期許救國團未來能夠在既有的基礎之下,掌握青年需求,取得社會共識,將團務工作持續發揚光大,並在葛主任的帶領下,使團務工作再創新猷。

葛主任隨後致詞,他特別感謝白召集人的厚愛,同時也深深感謝李名譽召集人鍾桂博士對團的付出與貢獻,年輕時曾在潘振球主任及李鍾桂主任領導下,擔任過救國團總團部學校組組長的葛主任更感性地說:「我回家了!向大家問候!你們都好嗎?」並表示今後將與大家共同奮鬥,同甘共苦,再造救國團昔日的輝煌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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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時報 專訪本團三則電子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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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蘆竹區母親節表揚大會 https://youtu.be/5k40ZHb7u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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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辦法,請各鄉鎮踴躍鼓勵志工申請
1.請各志工於6月10日前送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於7月10日前造冊並檢附相關資料送社會局。
2.志工服務時數計算起迄時間自90年1月22日起至本(103)年4月30日期間之服務時數(102年7月23日前已領有內政業務獎勵者,不得重複領取第4條之獎勵;惟其服務時數,得合併採計);並請詳列服務起迄年月日。
3.有關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申請獎勵事蹟表、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申請獎勵名冊及申請流程以上表格請至衛生福利部「全球志願服務資訊網」下載區下載(http://www.tycg.gov.tw/social/index.jsp)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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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與台北市志願服務協會辦理中華民國第17屆

「志願服務獎章」


一、有關服務年資及時數之計算,係自90年1月22日起算自103年4月30日止,並僅限於候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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