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黨產會10月24日針對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召開第二次聽證會,黨產會隔天進一步比對資料發現,救國團在民國71年出版的「本團重要文獻」一書中,國民黨總裁蔣中正民國46年在國民黨中常會對救國團六點指示,其中的「第六點」在該書中竟被刪除,質疑其中原因並要救國團說明。

蔣中正在民國46年8月7日中常會對救國團工作六點指示,其中中的「第六點」內容是: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為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亦為黨內重要青運機構。今後對重要工作之策劃與執行,均應先呈報中央,接受黨的領導, 冀以增進青運工作之效果。

救國團今天指出,救國團可以光明正大地昭告社會,民國46年8月7日蔣中正主持國民黨七屆380次中常會發表「救國團應注意培養青年之合作精神」演講,確實提出六點指示,而蔣中正當時是中華民國總統,救國團當時則是隸屬於國防部的政府機構,因此救國團在55年版的《本團重要文獻》中乃以「總統」指示之方式收錄於文獻中。

但救國團嗣後已於民國59年轉型為社會運動機構,救國團在61年版的《本團重要文獻》第二輯並未收錄此篇文字。救國團指出,蔣中正總統在民國64年過世,民國 71年當救國團再版《本團重要文獻》一書時,認為蔣中正總統當年的話並不符合事實,乃依實際情況拿掉了總統指示的第六點,而且改名為<對本團工作指示>。若考究當時歷史背景或脈絡,即可知此一明顯區別。

救國團直言,這確實是「刻意刪除」,但那是在35年前的民國71年,救國團深刻了解自己的性質與使命之下「刻意刪除」,絕不是在民國106年為了躲避黨產會「附隨組織」的惡意栽贓而「刻意刪除」。「是啊!有膽子拿掉這個指示,不就意味著救國團有獨立主體性,絕不是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嗎? 」 

救國團指出,再者,該第六點指示「今後對重要工作之策劃與執行,均應先呈報中央,接受黨的領導,冀以增進青運工作之效果。」,為何會有「今後・・・均應」的指示?正顯示過去國民黨根本沒辦法控制,也從未實際控制救國團,縱是指示後,救國團的實際運作亦是獨立自主運作,國民黨亦沒辦法,也從未實際控制救國團。

救國團表示,而且蔣中正在講話中也同時說「救國團為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那國防部豈非也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甚至整個政府都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這樣能說服得了社會大眾嗎?黨產會不能以片面資料妄自解讀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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